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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(第二批)结项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5-27 15:01:05 浏览次数:

 
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河北省社科规划办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省社科基金项目本年度第二次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启动逾期清理机制。2013年(含)以前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,本次需提交结项申请,如还不能达到结项要求的,自动清理。被清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。今后每年以此类推。
2012年之前的省社科基金项目,凡是没有顺利结项的,可以在本次提交结项申请(最后一次机会)。
二、严格项目组成员变更。省社科基金项目在项目执行期间,不再办理项目组成员变更手续。确需变更的,可在申请结项环节一并提出申请。省社科规划项目实行“成果论”,最终成果中未署名的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。
三、2018年以前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不再提交延期申请。
四、2019年起,提供的结项成果与课题相关度不高的将不予结项。
五、材料报送:
1、纸质材料1份,装订格式如下:
A4纸打印,左侧胶订,封面加厚亚光纸,注明“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××××年度项目”、成果名称、立项编号、项目负责人、成果完成人。材料装订顺序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。
研究成果为著作的,需提交一本原著;《结项审批书》单独左侧装订一式2份,与其他纸质材料同时上报。
2、电子版材料
以下2个电子版材料统一以“学院名+材料数量”建文件包;个人结项材料电子版需以“项目批准号+姓名+项目名称” 命名,发送至邮箱:451047750@qq.com
(1)项目最终成果的《成果简介》电子版。具体要求如下:
分为两部分组织材料:第一部分包括项目名称、项目批准号、主持人及成果完成人姓名;第二部分包括成果的主要内容、重要观点和对策建议、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。
(2)《河北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报送汇总表》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:
省社科规划结项证书为项目组成员人手一本,因此《汇总表》信息填写涉及每一位证书持有人的工作单位和身份证信息(身份证号码列表格数字格式改为“文本”再填写)。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核对、填写。证书持有人的“工作单位”务必填写到二级学院(单位),项目参与者单位为机关或公司的,须精确到科室和公司具体部门。
3、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结项材料收取和审核工作,务必于6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科研处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科研处
2019年5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