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国家档案局通知要求和省档案局工作部署,现将《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国家档案局选题指南》见附件1)和《2023年度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省档案选题指南》,见附件2)转发给大家,相关注意事项、申报要求等详见附件。请各部门及时传达给本部门教职工,注意时间节点,按要求组织申报。
一、申报程序
1.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:
--项目申报单位按照《国家档案局选题指南》所列研究方向确定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选题,选题分为“自主选题”和“重点项目选题”。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《国家档案局选题指南》第一部分的“自主选题”确定具体研究项目,项目应聚焦影响本地区本行业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,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前瞻性。重点项目应从《国家档案局选题指南》第二部分的“重点项目”中选择,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。
--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;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,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,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。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,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。
--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。
重点项目经费在资助额度内进行申报,项目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。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,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。
申请者需在4月4日前联系科研处申报。
2.省档案科技项目申报:
--省档案科技项目研究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。项目申报单位按照《省档案选题指南》所列研究方向确定省档案科技项目选题,也可根据实际自行选题,填写《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务书》(见附件4,纸质版一式5份,PDF电子版1份)、《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内容摘要》(见附件5,纸质版一式2份,PDF电子版1份)。
申请者需在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422室,
电子版发送至kyc@hepec.edu.cn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严格评审
省档案局根据项目推荐单位报送材料,适时召开专家评议会,对申报国家和省档案科技项目进行评审,研究确定向国家档案局推荐项目和省档案科技拟立项项目。同一项目可同时申报国家和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严格按照《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》(档发[2020]3号)和《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》(冀档发[2021]9号)有关规定和程序,如实填报相关材料。
2.鼓励区域、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、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,集中力量针对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普遍共性问题开展研究。
联系人:曹耀栋
联系电话:0311-85331709
科研处
2023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