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在位置:首页 / 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2023—202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5-11 17:41:08 浏览次数:
各单位、各部门、广大科研人员:
现将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近日发布的《关于做好2023—202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》转发给大家,相关注意事项、申报要求等详见附件。请各部门及时传达给本部门教职工,注意时间节点,按要求组织申报。
一、相关注意事项
1.为避免一题多报、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,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,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:(1)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;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。(2)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,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;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。(3)已获得省部级(含)以上资助的选题,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。(4)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,须在《申请书》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。
2.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3年申报资格;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,自动丧失3年申报资格。
3.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,初评采用《活页》匿名方式,《活页》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,申请人要按《活页》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,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。
4.获准立项后,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,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;获准立项的《申请书》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。具体要求按照《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(2021年11月修订)》执行。
5.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
二、申报流程
1.项目采取线上申报,网络平台为“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服务管理平台--项目申报立项系统”(http://110.249.185.80/),以下简称“申报系统”。无账号的项目负责人5月19日前登录申报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,科研处审核后方可申报
2.下载《申报书》及《课题论证活页》进行填报(平台开放后下载最新版)。其中,申报书需“启用宏”(具体操作见申报书模板首页说明)后进行填写。申报书及活页定稿后,上传至“项目申报立项系统”即可。
3.形成纸质材料。线上填报成功后直接打印,形成纸质材料,并按程序上报,请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致。
4.提交材料:纸质版《申请书》(2份)、《课题论证活页》(6份)用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,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电子版“立项申报情况汇总表”发送至邮箱。
5.由于实行限额申报,请各申报人务于5月2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将以上材料报送科研422,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:kyc@hepec.edu.cn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6.凡有意申报者请于5月19日前联系科研处工作人员,以便及时传递申报相关信息。
联系人:曹耀栋
联系电话:0311-85331709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科研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5月11日